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合同终止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进行退还或补足。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如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水电及安全:
1、乙方需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由于房屋年代较久,电路承载能力有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因乙方使用电器不当导致电线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交付使用时保证水管、水阀和水龙头可以正常使用,乙方在租期内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自行修复,费用自理。修复自来水、电路等需聘请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甲方交付使用时保证低值易耗、易损部件(如水龙头、阀门、灯管、灯泡、灯座、灯头、开关、门锁等)完好。使用中如发生损坏,乙方需自行更换。
(二)墙面整洁:
房屋于20__年7月24日新装修完毕,室内墙壁、屋顶、门窗以及卫生间墙、顶、管道都是新粉刷的,乙方应爱护如下:
1、严禁在墙上乱贴、乱画、乱涂。
2、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得私自拉电线。
3、使用中应注意桌子、椅子的边缘不要与墙壁摩擦,脚不要踢到墙面。如墙壁有污损,需照价赔偿。
4、合同开始和结束时双方共同验收,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无法当场判断的,应在3天内提出异议,过期将自行承担责任。
附:装修费用(赔偿参考):
墙壁300元/间、屋顶200元/间、门80元/扇,窗50元/扇、卫生间230元、外阳台400元、内阳台400元、厨房400元。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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