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每季度提前十天向甲方交纳租金。
2. 如果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内,滞纳金为逾期天数乘以每日租金的10%,逾期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两个月,滞纳金为逾期天数乘以每日租金的20%。逾期超过两个月,甲方可以采取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费用(包括滞纳金),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3. 如果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用以弥补因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后,按合同提供设施完好的房屋。如果未能提供完好的房屋,甲方需承担责任。
2. 甲方负责房屋的维修(不包括附属设施),除非是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 甲方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 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需向乙方承担租房押金的责任。
5.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 在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
2. 在使用房屋之前,乙方应检查房屋和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损坏事故,除非是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外,乙方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需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房屋。
4. 如果乙方需要更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或进行装修,需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果需要更改批准后的方案,乙方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同时乙方需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时,乙方需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乙方需支付恢复所需费用,该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乙方需承担因恢复造成的其他方损害责任。
5. 乙方不得转租房屋,也不得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对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乙方需承担在承租地域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方和甲方的损失负责赔偿。
7.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
8.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依法经营。如果发生诉讼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财产被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9. 如果乙方是三资企业,除了承担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外,还需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 乙方不得占用大楼的公用面积,也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果乙方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1. 乙方不得在承租地点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要求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项目。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续租
如果乙方希望继续承租该房屋,需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甲方重新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本合同将在到期后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果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恢复租赁关系,需重新协商。
第十条:登记备案
如果需要,本合同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如果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两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解释权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