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房屋和设施的维护责任由甲方负责(除非是乙方的不当使用)。甲方需要提前(填写具体天数)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并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乙方的装修部分不在甲方的修缮责任范围内。
2、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和附属设施。如果因为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房屋和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的责任导致退租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
(1)将与房屋相关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费用。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法转让已出租的房屋。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仍然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借承租的房屋。
3、如果甲方决定出售房屋,须在提前(填写具体月份)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借承租的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的房屋,并在甲方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
(5)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约定的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超过(填写具体月数)。
4、租赁期满前,乙方若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
6、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本身和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房屋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参与验收。如对装修、设备等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有无法当场判断的问题,应在(填写天数)内向对方提出。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和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于未经同意的留存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如果甲方因无法提供房屋而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合同总租金(填写具体百分比)的违约金。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超出违约金范围的损失。
2、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填写具体倍数)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果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需要提供有效凭证。
4、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填写具体百分比)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甲方因房屋权属问题或非法出租房屋导致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租金(填写具体百分比)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借承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