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时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在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无法提供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时,应支付乙方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此外,甲方还应对超出违约金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果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总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总额%支付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果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时,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