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乌拉盖金浩园小区A商4号楼,南往北的第4个商厅,建筑面积为245.97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是修车,乙方在没有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从20__年3月27日开始,到20__年3月27日结束。
第四条:租金。租金为1万元整,加上物业费用1771元。在租赁期间,甲方不能随意调整租金。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卖掉房屋,需要退还乙方除终止合同外的租金,并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同时无条件腾出房屋。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需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租金。租金按年结算,如果续租,乙方需要在每年3月27日前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需要支付给甲方20__元的押金。如果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会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乙方需要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且自行承担投资。退房时,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房屋或支付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退房时,乙方需要确保房屋设施完好无损,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需要无偿进行赔偿,否则甲方可以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修复费用。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要支付水费、电费、暖气费和物业费用。如果延期付款,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合同终止,乙方需要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需要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要在合同期满前5天内书面答复,如果同意继续租赁,则需要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终止合同。如果因为国家建设、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况,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不需要对乙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将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