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严格遵守地方的村规民约,服从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
9、队长、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班长每个月在施工现场至少28天,并在需要时请假向甲方项目部请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10、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承认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接受甲方对乙方暂定工程量的调整。
12、不得分包或转包承包工程。
13、保证计量款用于本工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如果有必要,甲方可以扣留部分资金用于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不定期抽查乙方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如果发现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现象,甲方有权直接补发拖欠的工资,并从甲方应付或到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对于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行为,乙方将被处以2-5倍的罚款。
十、结算和支付
1、中期付款
人员设备进场并具备正常作业能力后,按月进行计量。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计量,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的10天内向乙方支付月工程计量款。每月支付的金额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如果计量款没有支付到位,施工队必须自己筹集资金,项目部不会支付利息。在每期支付款中,会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期满后由业主退还给项目部,再退还给施工队。1%作为安全保证金,8%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承包项目结束后的3个月内,如果没有纠纷,则会退还该保证金。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工程财务结算。结算款中应扣除5%的质保金,超出使用的材料费,罚款和违约金。结算余额会在收到业主计量款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3、最终结算
工程交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支付尾款(除质保金外的款项)。
十一、其他事项
1、任何设计变更都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如果由于业主征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图纸资料延误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受阻,影响工期,乙方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并在得到业主书面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乙方应提供证据,甲方会向业主索赔,并根据索赔额全额或部分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月度或季度总工期延期,将进行考核。每次延期一天,将按照承包工程总价的0.5%处以违约金。
2、如果发现施工期间严重滞后,影响甲方形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果整改后没有明显效果,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量,直至乙方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的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立即进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延长。
4、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而无法限期整改,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直至全部收回。根据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如果乙方不履行这些责任,甲方会派遣队伍进行施工,费用将从乙方的剩余款项中扣除。
6、如果违反地方规定和法律法规,将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
7、乙方必须及时检测已完工程,在甲方要求下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将从乙方的计量款中扣除。
8、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甲方有权罚款5000.00元至50000.00元。
9、乙方派驻工地的队长、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在现场工作,每天每人扣500.00元。
10、如果发现乙方将工程分包或再次分包,将视为违约处理。
11、乙方不得以天气影响、地方干扰等其他理由停工或阻工,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协调工作。
十三、安全施工作业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甲方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甲方会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的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持证上岗。如果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施工范围的安全、环境、文明和卫生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和相互配合的统一管理。如果无法按计划完成施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自带的机具必须数量充足、性能良好,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6、人员和机械必须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包括农忙季节,确保按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7、安全帽和工作服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8、必须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和处罚办法。
9、按照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交纳各种税费。
10、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承担所有人身伤害、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