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要约定的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三。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租赁为(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他用途)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3.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方约定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时返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在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标准为:元/(年/半年/季/月/周/日),支付方式为:。支付时间为:。
5. 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水、电、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使用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两天内进行维修。如果损坏或故障是由于乙方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如果甲方在乙方书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维修,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样地,如果乙方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保养时,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且乙方应予以配合。
如果乙方需要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由甲方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 转租:
租赁期内,甲方不允许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果甲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乙方不得转租。
8. 免责条件: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保证金以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
-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征用;
-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 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
- 甲方在出租前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
关于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房屋补偿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规定享有。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按约定处理。
9.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以下两种争议解决方式: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其他约定:
- 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出售或抵押该房屋,应书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注明该房屋已出租。如果甲方决定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清楚明白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愿意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