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每月(日)(填写具体金额),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每月(日)(填写具体金额)。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和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的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的(具体日期)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5天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具体天数)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乙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