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时,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时,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填写月数]个月;
4、违反第十条规定,被行政处罚两次;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填写月数]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出售租赁房屋时,应在出售之前[填写月数]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按年租金的[填写百分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应按逾期总额的[填写百分比]%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他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填写序号]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共[填写页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