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仅用作(具体用途)。
3.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具体金额),总租金为(具体金额)。
2. 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详细说明支付方式)
第六条 租赁期间的费用和税金
1. 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
(列出甲方需要支付的费用)
2. 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
(列出乙方需要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维修和使用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并负责房屋及设施的维修(除非乙方使用不当)。
2. 甲方提出维修请求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设施,并承担由于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修复或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动,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或支付恢复工程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 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仍然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3. 如果甲方决定出售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甲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可以自行组织维修,并向甲方提出费用报销或抵扣租金的要求,但需提供有效凭证。
3. 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如果房屋的产权有问题或被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 在租赁期满之前,乙方如果想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租期结束后仍然想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 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7.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
1.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 双方应共同参与房屋交付和收回验收,如对装修和设备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如果需要检测判断,应在三天内提出异议。
3.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按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归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不得留下任何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处理
1. 如果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或抵扣租金,但乙方需提供有效凭证。
2. 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果因房屋产权问题或非法出租房屋导致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列出乙方的违约行为)
2.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