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时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租赁期满后,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责修缮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应单独订立补充协议,并且乙方应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进行转租。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需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并且在甲方通知后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纠正并修复;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费用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