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或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居住,如甲方发现,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保证这些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需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其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如因乙方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施损坏、丢失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采取必要的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措施。乙方需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
七、根据合同约定,如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乙方应在租期满时按时交还房屋,并搬出全部设备和物品,除非另有约定。若搬迁后房屋内仍有余物,若双方未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品清单详见附件,双方已经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九、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相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十、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
十一、备注:(具体备注内容)
十二、本合同一式(几份),甲、乙双方各执(几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