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故意损坏房屋。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间,甲方可以随时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如果因为国家建设、政府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会因此而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加收租金的_________%作为滞纳金。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空白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或打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