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 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 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经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精选6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双方协商签订了这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