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乙方未依法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进行经营活动;
6.2 乙方逾期两个月以上未缴纳承包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如果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到期终止前30天或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经营分公司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情况及处理方式的报告。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必须清理经营分公司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和清理形成的债权债务后,经甲方确认并交还与经营分公司有关的公章、营业执照等物品,甲方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双方的责任即告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果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形成的债务和法律责任未依法清结完毕,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一方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经营权承包协议精选2
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某某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进行承包经营,并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是某某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经理,负责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结束。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并另行签订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用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用,月付人民币。此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交纳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返还给分公司,分公司应向总公司缴纳。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某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
4.4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4.5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和评估。
4.6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承包方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和考评。
5.2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并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并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和印鉴。
5.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以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提交业绩报表,并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和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 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的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全部由分公司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 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时,发包方应予配合,相关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按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