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7. 有事情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辞职:
1. 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 符合合同第六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
- 培训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愿意供职;
- 非因工负伤,治疗结束后无法复工。
2. 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合同自行解除:
- 甲方宣告破产;
-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
3.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违反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辞退乙方: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 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
- 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
-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4. 如果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辞职:
- 经国家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健康;
-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
- 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
-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
- 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
- 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
5. 如果乙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 合同期限未满,且不符合第六条第三项情况之一;
- 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丧失劳动能力的;
- 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6. 如果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合同,除非符合第六条第二项的情况,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合同条款或无正当理由辞退乙方,甲方需要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需要赔偿甲方一定金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1.
2.
九、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后生效。
十、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要协商并补充规定,经鉴证后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自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