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9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于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付款和结算方式:
1. 由于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的50%时,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支付总劳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 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需交给甲方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天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 本合同工程的水电主要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
2. 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 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 提供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的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等相关资料;
- 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 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 乙方责任:
- 承担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 承担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 按照设计图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 负责施工现场水、电材料的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 进场人员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特别是在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
- 在施工中严禁浪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 在交付甲方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 乙方违约责任:
-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情节决定是否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 如乙方人员不足,导致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无法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降低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的单项价格;
- 工期不得延长,如未按时完成工作,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 如乙方施工质量低劣导致返工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若乙方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降低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的单项价格;
-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指标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指标任务的,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 违约金将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扣除。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发生安全事故,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因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