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验收按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2. 验收分为三个步骤:(1)材料及附件验收;(2)上框验收;(3)封闭后验收。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4. 如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十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十一天起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从第十一天起承担工程产品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5. 产品保质期为半年,从工程验收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6. 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保修因制作安装造成的质量缺陷。若因人为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乙方配合维修,合理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若乙方提供的型材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可中止合同,给予乙方合理期限进行补救。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补救,甲方可解除合同。
八、工程价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2万元定金,材料进场时支付总工程款的50%,扇料进场前工程款结清。
2. 当甲方未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时,门窗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 工程价款以实际工程量按国家规定计算进行结算。
九、违约责任:
1. 阶段施工完毕后,乙方提请拨款申请。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将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计算利息,并合并利息付给乙方。期间乙方有权终止施工。
2. 由于乙方自身责任引起的违约,甲方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自身责任引起的违约,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争议处理可依据以下方式解决:(1)通过双方协商解决;(2)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对方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3)通过仲裁解决,通过诉讼解决(若因甲方违约,乙方提起诉讼,乙方的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十、门窗工程结算:
由乙方汇总门窗面积,甲方负责人核实后支付。乙方应提前整理好门窗检测资料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生效与补充:
1. 本合同共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样本4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总包合同,约定乙方负责完成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订立了本合同。
工程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施工范围:
包括按照规范标准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以及为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进行的工作。工程施工期、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验收都由乙方负责。
施工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 表箱除电表安装、表前的接线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主线编房号;
- 户内控制开关箱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户内电箱箱内的开关配件安装连线和贴标注;
- 户内配电箱前电线或电缆及桥架敷设等按图纸设计完成施工;
- 弱电施工部分,包括公共部分和商铺部分的预埋弱电箱和穿线管,以及住宅部分的预埋弱电箱和穿线管。
施工和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工艺规程进行施工。
合同工期如下: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乙方需要科学安排作业计划,并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进度与土建工程同步。如果乙方的工期滞后,甲方有权派人加班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并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