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价款暂定为每平方米多少元,大写多少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和非工程实体费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和取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材料检验费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1、工程款审核:乙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如果乙方未按实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
2、工程款支付办法: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核。审核完成后,乙方应支付结算款给甲方。
2、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派驻相关人员代表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还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工程方案的研究。甲方还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2、乙方职责:乙方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乙方还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理,并及时整理和安排施工现场。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管理: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2、工程检查和返工: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水、电安装工程的设备调试与试车: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车,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与设备
1、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乙方在使用前必须对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能使用。
2、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指定品牌要求。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方将有缺陷的材料拆除、运走,并由承包方承担重置材料的费用。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与签证
如果设计需要变更,甲方应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承包方按照通知进行施工。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的变化按照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将工程交付给甲方进行验收。如果工程不符合要求,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保修期内,承包方应及时修理工程,在保修期满后,承包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保修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应对工程进行保修,如果工程出现问题,承包方应及时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保修期满后,承包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现场管理
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检查。甲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
2、安全防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事故处理:如果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处理。
4、文明施工: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5、现场施工管理:乙方应按规定管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保险条款
乙方应办理相应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九条、暂停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