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
4、设计单位:设计单位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
风险告知:关于材料提供的事项,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且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果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必须立即更换和重做。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
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
第五条、合同工期与要求
1、合同工期为工程规定的天数。
2、开工日期为具备施工条件后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3、竣工日期为具备竣工条件的日期。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相应顺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天,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暂定为每平方米多少元,大写多少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和非工程实体费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和取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材料检验费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1、工程款审核:乙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如果乙方未按实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
2、工程款支付办法: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核。审核完成后,乙方应支付结算款给甲方。
2、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派驻相关人员代表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还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工程方案的研究。甲方还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2、乙方职责:乙方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乙方还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理,并及时整理和安排施工现场。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管理: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2、工程检查和返工: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水、电安装工程的设备调试与试车: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车,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与设备
1、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乙方在使用前必须对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能使用。
2、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承包方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