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
3. 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双方确认签订合同时间:
劳务合同协议书通用版2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1.4 质量标准:力争达到优良的合格工程标准。
二、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括人工、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
三、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会审纪要,乙方承担土建工程、预埋件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职工食堂及炊具、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耗材等工作。但不包括机械挖土、破桩头、防水、门窗制作与安装、内外墙油漆、涂料、水电暖及消防安装、通风、室内外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墙砖、保护层垫块、内外墙保温粘贴、防水螺栓、止水带、止水条、围墙外的周边防护及屋顶批刷、电梯、土方工程的机械开挖及回填机械运土、公共建设部门的二次装饰工程、楼梯扶手、铁艺和工程材料费等。
四、结算依据及承包单价:
4.1 本工程土建部分按照河南省预算定额或执行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费元(基础屋面、花架造型按一层面积另增加一层面积计算)。
4.2 乙方承包的工程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为米,最终结算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4.3 乙方承包的工程单价不包含任何税费,税费由甲方全额承担。
4.4 为了方便工程款支付和管理,承包价按照主体结构70%、砌体15%、楼地面及粉刷15%的比例分解,确定各项款项的支付基准价。
五、甲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
甲方提供钢材(商砼)、水泥、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
六、现场计时工:
除非甲方工程项目部有特殊需求,否则施工过程中甲方不会签署任何计时工。如果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签证安排计时工按工日计算,当月计时工的费用将并入当月工程量结算。
七、开工竣工日期:
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总共工作日(以垫层浇筑完毕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8.1 甲方工程款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但乙方必须足额支付给劳务工人工资。
8.2 主体工程施工到三层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65%。之后每五层结算一次,直至封顶和模板拆除完毕,支付总工程款的70%。砌体、楼地面和粉刷按照月进度拨款,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0%。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7%,剩余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暂扣,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工程款应在阶段工程量完成后的一个月内支付清。
九、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如果工程停建或缓建是因为甲方原因,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停工费用、机械、钢管、扣件、顶丝租赁费等相关损失费用。必要时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为准。
9.2 如果因为甲方未及时供应材料或因停水、停电、地方干扰等原因导致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其他:
10.1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停工,甲方将承担一切损失。
10.2 办公用房、宿舍和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10.3 在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前发生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人工费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后由甲方支付。停建时,甲方及时支付。
10.4 所有进场人员需要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50%。
10.5 乙方承包范围之外发生的工程量将另行结算,价格另行商议。
十一、材料及设施供应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