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挂靠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广告业务项目必须遵守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越限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乙方提供一个银行收付款的账号,甲方提供证明,便于核算乙方的业务往来。
七、双方约定挂靠期为一定的月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定金额。挂靠期结束后,如果乙方的广告业务顺利开展并且双方合作互利,可以签订挂靠协议。甲方可以选择以租金的方式续约,或者按照营业额比例提取挂靠费用。
八、乙方利用甲方资质进行广告运营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挂靠期暂定为一定的年份,即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
十、如果甲方不同意增加另一个银行账户,挂靠期间按照广告收益的进度款必须转入乙方账户,扣除管理费和税费后的余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给乙方指定账户。
十一、本协议在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之前甲方所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挂靠期满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