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四、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五、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六、其他事项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及场地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厂房及场地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座落在九台市第三十中学后院,出租的厂房为南侧房屋西半部分(原电焊房及烤漆房)和西侧库房,房屋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出租的场地为原场地。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场地作为企业场地使用,用于加工纸壳及塑料制品和仓储。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及场地租金及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10000元后,乙方协助甲方在20天之内把空场地、空屋等移交乙方。
3-2该厂房及场地租赁期自20__年3月18日起至20__年3月18日。如果续租,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3-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及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厂房及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及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月结清。
4-2 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取水许可证涉及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可以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改造现有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另需新建房屋,其方案、预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厂房及场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时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按市场价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