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200万元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110万元,占股55%;
2)乙实际出资80万元,占股40%;
3)丙实际出资10万元,占股5%。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特别的,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
甲方总享有60%表决权;
乙方享有30%表决权;
丙方享有10%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