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条、全体股东同意任命_____为公司总经理,任命_____为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第二条、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条、总经理享有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四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