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__________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__________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第二条、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一)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二)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退股方式
第一条、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第二条、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第三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条、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一)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三)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四)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五)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二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一)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
(二)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三)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全部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第四条、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