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入伙、退伙和出资转让
1、入伙:
①甲乙双方承认本合同的有效性;
②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③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和盈亏。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在合同所指的公司连续三个月亏损状态下不得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个月告知对方合伙人,并经甲乙双方同意;
④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出资方式如何,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合伙人允许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除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应按照入伙的方式处理,否则按照退伙的方式处理。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包括:
①对外开展业务和签订合同;
②日常管理合伙事业;
③销售合伙的产品(货物)和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关于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和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约定条款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该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所有,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条款,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情况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立即选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按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返还出资的顺序进行分配。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的物品可以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合伙人或第三方,出售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由合伙共同财产承担,如合伙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