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甲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乙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根据公司运营的需要,若甲乙丙在公司的相应岗位承担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职责来发放相应薪酬,全职且担任辅导老师的工资报酬为7000元/月,其他全职岗位的工资报酬为4000元/月,兼职岗位的工资报酬为20__元/月,具体薪酬管理规定执行,每月薪酬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正式开业后3个月不发放薪酬,后3个月若盈利则开始发放薪酬。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及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本公司自负盈亏,账务独立。
2、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3、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一次,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内分配上个月的利润。
(2)分红的额度为:上月净利润的60%,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后三年内,甲方不得对外转让股权,股权转让须经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方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新投资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无盈利,乙、丙方在公司运营后的第四个月,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情况,有权无条件撤回全部投资,甲方应无条件回购乙方和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并于20__年3月10日支付回购款,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1000元/天,直至完成乙方和丙方的所持股份的回购。
(3)任何时候乙方和丙方的退股,甲方均以现金结算支付。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正式开业3个月之后,即202X年X月X日前,若三方协商将继续合作,若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新投资方入股的,新投资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