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日期:
门店经营合伙协议精选10
第一章 总则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丙、。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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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丧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合伙人出现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