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必须同意本合同;
② 必须经过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③ 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
① 必须有正当理由;
② 不能在对合伙不利的情况下退伙;
③ 退伙必须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④ 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出资方式如何,都将以货币进行结算;
⑤ 未经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带来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合伙人有权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应被视为入伙,否则将视为退伙,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情况进行结算。
第七条
1. 合伙负责人的权限包括:
① 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② 进行日常的合伙事务管理;
③ 销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买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⑤ 其他。
2.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包括:
① 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关于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伙账目和经营情况;
④ 共同决定合伙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无法劝阻,全体合伙人有权决定将其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原因之一而终止:
① 合伙期限届满;
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 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 立即选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按照收取债权、偿还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分配。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品可以按照价格出售给合伙人或第三方,所得款项也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无论合伙人出资多少,都将首先由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合伙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各合伙人将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