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户合伙协议书范本4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9月1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