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根据协议,甲方将作为共同投资人的代表,负责执行共同投资事务。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甲方执行事务的情况,并要求甲方向他们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将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而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将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根据协议,共同投资人在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要得到其他共同投资人的同意。同时,在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时,其他共同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除非经过共同投资人的一致同意,甲方和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处置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
根据双方的共同约定,甲方和乙方将共同投资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甲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而乙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根据双方的出资额占比,共同投资人将按照出资额比例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并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双方共同投资人对共同投资所承担的责任将与其出资额相对应。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根据协议,甲方将作为共同投资人的代表,负责执行共同投资事务。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甲方执行事务的情况,并要求甲方向他们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将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而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将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根据协议,共同投资人在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要得到其他共同投资人的同意。同时,在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时,其他共同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除非经过共同投资人的一致同意,甲方和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处置共同投资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