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和出售产品;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大项开支实行通气制度。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事务
1、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2、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和销售产品。
7、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