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以及废旧物资设备,乙方只有使用管理、维修权利,没有变卖处理、出租和借用权,否则,需按原值赔偿。
七、财务和业务管理
1、乙方采出矿石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开具甲方发票。
2、合作期间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对销售收入进行管控,双方应及时对销售收入进行核算并在扣除成本后及时分配。
3、乙方扣除加工费、运输费(即共计150元/吨的成本)后,产生的利润,双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分成。
八、违约责任:
1、如发生矿山产权、采矿手续、土地手续、电力使用、火工品使用、周边村民的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甲方需积极予以解决,否则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予补偿。
2、本合同期间,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矿山开采作业,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的全部费用。但甲方需帮助、协调相关事宜。如造成矿山停产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尽快恢复生产,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在合作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变化,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在乙方接手矿山前的所有债务和未尽事宜,由其自行承担和处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实际支付质量安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合作合同书协议书模板11
甲方:李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
乙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
甲乙双方就学生街贵哥卤肉卷的餐厅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名称:阳光咖啡休闲会所(合伙部分专指为二楼的餐厅),经营地址:学生街123号
第二条 经营场所面积:二楼餐厅,总面积200平方米(一楼店面过道为公共使用通道)。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范围: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 餐厅总资产估价:该餐厅作为阳光咖啡休闲会所的一部分,原由甲方独立经营。现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将二楼餐厅总资产估价为60万元人民币,包括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乙方按餐厅总资产60万元的10%入股经营,乙方以现金方式入股,计人民币6万元。
第六条: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30天内将股权转让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逾期每天按未支付款总额的2%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餐厅租金:二楼餐厅租金为2000元/月,每年以10%比例递增,一楼店面过道为公用部分,每月分摊租金1000元,合计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厅成本核算。
第八条:原一楼专卖铺和二楼餐厅定员2人,合伙经营后,一楼特产专卖铺分摊1人,二楼餐厅分摊1人,工资分别支付。
第九条:合同签订每三个月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十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甲、乙双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退伙约定:合同签订二年内,乙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