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本合同期限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
第四条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六条乙方的休息、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