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乙方承诺不得做出任何劣迹行为造成直播帐号无法播出,直播内容表演、言词、行为以及上传的图片等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保证不直播违禁产品、不涉赌,不涉及发表反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国家行为等政治问题、不欺骗用户,不挂录像、不双开外站,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声誉与利益,乙方承诺不作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名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等,协议首页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乙方不及时通知并由此给第三方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一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一切资源推广及商务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因乙方个人信息虚假,导致真实信息不符合主播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十三)乙方同时应当遵守各大电商直播平台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播有约束性的规定。
(十四)本合同下甲乙双方的合作性质为独家排他合作,即就乙方因本合同获取的一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计划、策略、合同、客户资料等,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而终止。
(十五)乙方直播具体要求:
1、严禁发表反政府的言论、侮辱诋毁国家的行为。
2、严禁直播或者间接传播涉赌、涉暴等语言或者任何疑似行为。
3、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展示枪、管制刀具等。
4、严禁以任何形式宣导微信号,包括在直播、视频内容里也包括评论内容。
5、严禁直播过程中吸烟、喝酒或展示暴力等内容,羞辱性、歧视性的谩骂等语言。
6、严禁未成年人发起直播。
7、严禁进行各类恶意广告宣传、恶意广告发布等行为、或者评论里发布广告。
直播平台对以上行为实施从严标准,所有主播和用户的行为和言语都必须遵守以上内容。如有违反,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电商直播带货或未经甲方允许私自解除与甲方的帐号捆绑关系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播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所收取的所有项目的分成费用,并赔偿甲方及客户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月直播有效天不得低于20天,不得低于时长60个小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佣金、奖金不予结算发放。
(五)任何乙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利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本合同系独家、排他合约,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所涉及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安排和签署任何协议。乙方不得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和处置本合约的相关权益,进行业务安排或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约及安排。
(七)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遵守电商直播平台及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制定的规划安排或者未严格实施与甲方的合作,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电商直播平台制作分发的内容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若乙方未按要求整改,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分成比例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及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甲方已付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遭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不视其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九)前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该等事件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妨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暴动、罢工、火灾、政府政策变更、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电信/联通管制、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通讯运营商服务延迟及技术故障等类似事件。
(十)乙方直播时间未满一个月,佣金和奖金不给予发放。
(十一)各主播因能力不同,时间情况不同,所以待遇也稍有不同,不允许相互间讨论工资,透露工资情况,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允许煽动闹事,一旦发现工资不予发放。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四、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的制定、修改、终止、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法规,如本合同条款与此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通知及送达
1、一方需要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同意及其他通讯,都应以中文书写,按文首列明的信息,专人递送、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另一方。如果一方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则应在变更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任何通知在以下情况下应视为已送达:
(1)以专人递送的通知,在实际交付日视为送达;
(2)以邮寄方式寄送的通知,以实际签收之日视为送达。如签收之日不明确,经邮资付讫的挂号信寄送的,在寄出后的第七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经速递(快速)公司寄送的,在寄出后第五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3)经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日视为已送达。
3、本合同中每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合同内容的解释。
4、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直播平台规则调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变更条款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6、甲方制定并不时修改的有关达人或团队管理的相关相关制度和规约,经送达乙方后即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