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擅自更改演艺内容的,在约定时间未能执行演艺工作或做出严重损害甲方名誉利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而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第8.1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7.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自解约日起,乙方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所约定内容相同的网络直播业务。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若有一方并未按照合约执行,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8.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表演的、或参加非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的,则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每次20万元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大于20万元的,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8.2、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的情况时,违约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违约一方除应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外,还将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20万人民币;如乙方构成违约,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乙方在违约日发生前过去12个月的全部收益,以及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全部投入费用的双倍(甲乙双方合作未达到24个月的,按实际合作时间计;甲方对乙方的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费、公关费、宣传费等)。
8.3、非经甲方同意或安排,乙方禁止与线上用户(客户)进行线下接触。如乙方违反,甲方将扣除乙方违约发生月全部收入且甲方有权解除一切双方合作关系,并要求乙方承担8.2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因违反本条款而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4、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情节恶劣的,或乙方受最终用户投诉率达【30%】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公开向公众、最终用户道歉。
8.5、乙方违反本合约第七条约定的承诺义务,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若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大于20万元的,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9.2若甲方合作的网络直播平台发生因故倒闭、转型等情况,无法继续支持乙方继续在该平台直播演出,由此造成的甲方无法继续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演出分成,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它条款
10.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如合同到期前双方均无正式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10.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0.3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4乙方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保证以上所填个人信息完全真实。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