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此合约中乙方为_____________,负责实现网上的推广与运营来实现销售与品牌价值。
二、甲方提供全年_______万到_______万的广告支持(第一年甲方产品的销售额总额除去5折成本与支付营运费用全部投入作广告费用第二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二十投入),乙方承诺且保证甲方在产品研发与供货能力跟进上符合合同要求的条件下第一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_______万人民币,且不会产生亏损。未达到目标销售额,甲方有权力与乙方解除合约。每年销售额以20%递增。
三、甲方在备货,货源品质,新品研发等上面产生的问题,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要保证对竞争对手的新款爆款做出相应的新产品研发与产出根据市场与消费者销售习惯做出适合销售的产品。由于产品质量和发货的问题与买家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合作期间,除第一年广告费按上述投入外,第二年按销售额20%投入广告费。后三年按平均销售额15%投入广告费。网上销售价通常不低于零售价7折。特价和节假日促销除外。
五、托管费,商城申请成功后,甲方预付给乙方_______元托管费,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月前再付_______元托管费,如合作未到一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约终止,乙方必须退还甲方该笔全部款项。
六、运营服务费,按照上月销售额的20%计提。支付期限:每月16号前。
七、甲方参与乙方进行的广告策划和促销策划,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专业、更加适合化妆品销售市场运作。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活动资源的配置工作,费用支出必须经得甲方的认可。
八、本合同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合约期满,乙方能达到合约期间双方协定的销售额,乙方可以提前6个月优先续约。
九、乙方免费为甲方建立并且托管一个淘宝_______店,运营服务费,按照上月销售额的15%计提,每月16号前支付。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直播主播合作协议书精选8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居地住址:
联系电话: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商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或无心之举加害于公司使公司受到任何方面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公司内的任何资料复制、打印、传送、带出公司。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并在叁年内不得向它人泄露有损公司的任何性质商业秘密。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