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入伙需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退伙需有正当理由;
2、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进行;
3、退伙需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中途退伙需赔偿装修、设备等费用,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未经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1、合伙人允许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按退伙对待转让人。
3、内部转让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4、如合伙人将入伙资产抵押给其他合伙人,需告知其他合伙人。如因此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合伙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其权限如下: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处理日常经营收支,及人员任免;
4、只能支配5000元以下的正常经营开支,超过5000元的支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权利:
1、对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业进行监督;
2、每月15日_______时召开董事会,听取负责人关于业务情况的报告;
3、每月15日,有权检查所有合伙帐册和经营情况;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以合伙人身份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3、禁止以合伙人身份安排招待和低价售房;
4、禁止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及法律行为;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若劝阻不听,全体合伙人可决定将其除名。
第八条 合伙约定 (合伙企业的下列行为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项目;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
5、以合伙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
6、每年经营利润未达到总出资的13%时,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任一原因而终止:
1、合伙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