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王彦 身份证号:
乙方:史红 身份证号:
合伙经营协议书写格式2
尊敬的合同签订各方: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经过甲乙丙三方协商,为了明确各方在合伙经营建设工程及相关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伙组织名称、地址、经营项目
地点:甘肃省定西市
经营项目:
1、行政物业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
3、劳务合同管理
4、房建、土方
5、实业、厂房
6、资金运作
二、合作经营方式
合伙三方共同出资,以三方共同出资筹建的公司、挂靠公司或其他经营项目名义统一承接完成的所有项目,合伙三方任何一方所承揽的项目,在合伙期内,其他合伙人均平等受益,并平等承担相同的风险和责任。
三、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合作期间内,三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当一方承接项目时,其他两方有权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在每个项目开始实施时,视为考察结束,并且三方共同承担风险和利润。合作期间内,三方必须参与经营项目,并明确自己的责任分工。如需长时间外出,必须经其他两方同意后才能行动。如果三方在合作期间发生意外、疾病或伤亡,其他合伙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每个项目开始实施时,三方进行工作和权利的分配,各方必须履行责任,并严格用人。如发现大量浪费工作和经费浪费,合同签订人有权叫停并重新商定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投资方式和金额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