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1. 终止协议: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 版权转移:
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只能在向乙方支付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后使用乙方的作品。
3. 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正规的合作协议10
甲方:冠捷科技集团
乙方:福州大学
丙方: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实现学校成为企业人才培养摇篮、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的双赢目标,缩短毕业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适应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经三方协商,现就学生“预就业”培养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从乙方选拔甲、乙双方合作创办“冠捷班”,对预就业对象进行联合培养。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的前提下,乙方允许学生根据协议要求,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同时在指导老师配备方面提供便利,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甲方进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初期,向乙方提供学生选拔、培养要求,并与预就业培养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要求。
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乙方以讲座、交流形式,给学生提供企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动态等相关知识。
3、协助乙方对“冠捷班”学生进行授课及培养,对于乙方在“冠捷班”暂时没有足够师资开设的课程,由甲方选派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为培养对象提供寒、暑假及实习期的实习、实践机会,并作为“福州大学实习基地”。
5、为乙方预就业培养对象提供一定金额的助学金(金额、方式于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6、预就业培养对象毕业时,给予考核,符合甲方用人标准者,予以优先录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合作期间,根据甲方与学生协议,成立“冠捷班”,学生由预就业培养对象组成。乙方应科学组织、实施学生的教学管理,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本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校内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
8、原则上允许学生的生产学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在甲方进行。
9、为甲方代表到校讲座、交流、为“冠捷班”学生授课提供便利。
10、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11、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专业老师提供技术指导或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开展研究,所涉及费用及知识产权与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12、若因乙方预就业对象违约不与甲方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应协助甲方追讨已发放的奖学金,或采取相应之制约措施。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选拔期间,负责全力协助甲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14、负责做好合作期间的协调工作。
15、做好预就业对象毕业时的就业指导工作,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