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负责人为_________,其权限包括:
(1)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
(2)日常管理合伙事务;
(3)销售合伙产品(货物)和购买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包括: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的业务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和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果某合伙人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并获得利益,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某合伙人退伙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加入合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根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可以选择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并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解散的情况包括: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人人数不足法定要求;
(4)合伙事务已完成或无法完成;
(5)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
(6)出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情况。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在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需要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如果15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3)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合伙财产的清偿顺序为:首先偿还合伙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偿还合伙所欠的税款;然后偿还合伙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如果清偿后还有剩余,将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方式进行分配;
(5)如果清算时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剩余债务的部分,将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方式处理。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承担的清偿数额超过应当承担的数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以按照退伙的方式处理。转让人需要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按照退伙的方式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需要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的,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如果经劝阻仍不听从,全体合伙人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