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方:房东,身份证号码: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明确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店铺有偿转让给乙方,并由丙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
2.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包括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设备费用。转让费中已包含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不再另行收取。
3. 甲方在20_年6月1日前预交的电费、燃气押金余额由乙方在 20_年6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 转让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接店铺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5. 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的租房协议,每年支付 元人民币的租金。甲方将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6. 甲方与丙方于20_年8月3日签订的租房协议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失效。
7.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丙方签字: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伙人合同协议书电子版3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锦秀山河玉福田钢筋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施工的协调与配合,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本协议。以下是合同的具体内容:
1. 工程名称:锦秀山河玉福员;
2. 工程地点:嵩山南路与黄郭路交叉口;
3.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 钢筋的前后台施工;
- 进场钢筋的验收、卸车、堆码、配料、翻样、安装;
- 场内部的水平和垂直运输、落手清理、废料堆码;
- 全部人工费及二次结构钢筋预埋、工具费、医药费和事故处理费;
- 工人伙食费等。
4.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文明施工,内部人员治安保卫,钢筋施工辅料;
5. 不论进场材料的多少,施工条件的变化,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6. 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和监理的技术要求、规范和现场指示;
7. 除甲方和图纸变更引起的返工费用外,其他费用按实际计算;
8. 工程承包范围和单价:
- 1#楼从一层到楼顶,2#楼从二层到楼顶,3#楼从二层到楼顶,地下车库按实际测量为准;
- 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税);
- 地下部分按占地面积计算(不含税);
9. 如果工作任务未完成且无法保证按期完成时,甲方要求夜间加班,否则会给予经济处罚;
10. 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是乙方必须达到的要求,必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认可验收;
11. 如乙方由于工人不配合甲方施工导致安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并给予经济处罚;
12. 如出现图纸变更或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费按甲方点工计;
13. 付款方式:
- 第一次付款为起干点到十层的60%;
- 第二次付款为十一层到二十层的60%;
- 第三次付款至主体封顶的95%;
- 最后一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封顶两个月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