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审核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不完善的提出修改。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区域的安全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3、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应如实告知乙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乙方。
4、应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施工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指导乙方及时根除,告之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多单位交叉作业时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5、对有计划的停供水、电、风、气等可能影响施工的,有责任提前通知乙方,以防发生意外。
三、乙方责任:
1、将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核、批准。
2、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经常性现场安全教育。
3、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防火、防爆等有关规定,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建设单位的工具、开关、扳把等。
4、乙方所需动力能源(水、气、电、风等)应按甲方指定地方接引,由乙方自备材料、工具,按有关规定对接,接引下端如发生泄漏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造成漏水、漏电等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应按甲方指定的安全位置存放,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建设单位正常安全生产。
6、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危险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减少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发生。
7、对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8、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至竣工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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