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_______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四)本企业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的权利
有权按照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二)企业的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二)职工的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第五条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一)转正后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___支付。
(二)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5.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五)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六)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