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聘期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
2、乙方的工作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二、一般工作授权
甲方为乙方创造或提供必要的环境与条件,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授权。对乙方分管业务范围的一般工作授权:
1、人事管理授权
乙方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甲方明确的特别岗位的员工除外)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包括:聘任、解聘、考核、入职定薪、薪酬调整、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调整。
乙方审批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时,如果当次调薪幅度超过%以上须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不超过上述调薪幅度,由乙方直接审批。
乙方审批主管部门的员工职务/岗位调整晋升职务,须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经理级以下职务调整幅度,由乙方直接审批。
乙方审批主管部门的员工招聘、解聘、薪酬调整、职务/岗位调整、实施特别奖励时,均须遵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
2、公文颁发授权
公文颁发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发各种规章、制度、奖惩、命令、通知、规定以及其他指示类文件。
乙方可依其职权颁发。
3、业务付款授权
乙方审批主管业务范围的业务付款项目,须按公司审批后的月度资金计划进行控制。对符合资金计划、付款条件和审批流程的前提下的付款项目,单次付款金额不超过万元的,由乙方审批。超过万元,或计划外付款,须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
4、费用报销授权
乙方审批主管业务范围的日常费用报销,须按公司审批后的月度费用预算进行控制。对符合费用预算、报销条件和审批流程的前提下的报销项目,单笔报销金额不超过元的,由乙方审批。超过元,或预算外报销,须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
乙方报销费用,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
5、现金借支授权
乙方审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因公临时借款,金额在元以下的,由乙方审批。借款金额超过元,须报甲方或其授权人审批。
6、此处补充其他职权。
7、特别情况:
乙方在总经理出差及休假期间,代理总经理行使管理职权,经营及管理公司(含分公司)一切事务。
8、未授权部分
除以上述授权内容外,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决策、管理等活动,如乙方有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甲方依公司章程予以处分。
三、考核管理
1、乙方遵守甲方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并同意季度考核结果与乙方的工资收入进行挂钩。
2、甲方对乙方实施季度考核,具体的考核指标(KPI)和考评办法双方另行签订。
3、每一自然年度结束,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总考核。年度总考核时,各季度的考核结果所占比重为%。
4、年度总考核结果与乙方的年度利润分红进行挂钩。
四、工资管理
1、乙方薪酬收入采取年度基本工资+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年度利润分红+岗位津贴的结构管理。
2、在乙方担任期间,基本工资为元/年(可因公司经营之盈亏或遇重大经营架构调整、管理事务责任减轻等特殊情况下进行董事内部协商调整,但下调比例不可以超过10%、上调比例不可以超过20%),按月发放,每月由缴税后发放,税后元。
3、乙方的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为元/季度,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4、季度绩效考核采取考核指标满分百分制。按考核结果,考核工资基数可上下浮动40%。考核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时,基本工资按60%发放;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时,考核工资按80%发放;考核得分在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时,考核工资按100%发放。考核得分在85分(含)至95分之间时,考核工资按120%发放;考核得分超过95分(含95分)时,考核工资按140%发放。
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聘任协议。
五、年度利润分红
1、甲方根据自身年度盈利情况制定乙方的年度利润分红基数。
2、甲方根据乙方的年度总考核的结果,发放年度利润分红。
3、年度总考核结果采取考核指标满分百分制。年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时,年度利润分红按50%发放;年度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时,年度利润分红按70%发放;年度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0分之间时,年度利润分红按100%发放;年度考核总分高于90分(含90分)时,年度利润分红按不低于120%的比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