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别:
根据其它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职务,乙方以甲方利益为本,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公司实行每天纯工作8小时(不包括用餐及日间休息时间)的工作制度,但由于服务行业特殊性,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管理规范及各项制度和标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市相关惯例,为乙方提供理想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四条工作报酬和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担任岗位职务并享受元/月的薪金待遇。其中元为岗位工资,元为福利待遇(含保险)。
2、乙方享受绿得金公司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3、甲方确定每月日为工资发放日。无重大节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重大节日可顺延。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惩和商业秘密
1、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权依法制定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乙方违反工作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2、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与甲方商业活动有关资料交所在部门或隶属部门归档。
4、乙方离开用人单位后任何时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可进行协商并以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如协商不妥以原合同为准。
2、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辞职或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及不按公司规定正常上班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并且甲方有权追究合同期内的乙方法律责任;
(4)甲方依法被注销或终止、解散;
(5)乙方因病或自然死亡的。
4、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