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九、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需双包)。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装修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