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同终止
甲方收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附则内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借款合同的写法10
典当行(全称):__典当有限公司
当户(全称):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
在本合同中,典当种类是指当户将质押物或抵押物交给典当行作为担保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典当物品可以是贵金属、珠宝、钟表、古董艺术品、钢琴、电器等各种有价值的物品。
2、典当用途:
当户可以将典当所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紧急周转等需要。
3、典当金额:
典当行根据抵押(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来发放借款。
4、典当期限:
(1)典当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每千分之几,该费用在发放借款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抵押物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
抵押物的权属证件号码和面积。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借款。
第四条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时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须提前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