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十、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十一、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